證監會完成公司債券發行人2016年專項現場檢查工作
為依法從嚴全面監管交易所債券市場,切實保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防范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和債券違約風險,促進市場規范發展,2016年下半年,我會組織相關證監局對類平臺、主要業務集中在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其他應收賬款占比較大、2015年年報審核過程中發現較大問題需進行現場核實等四類發行人開展了專項現場檢查。目前,專項現場檢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檢查發行人157家。
本次現場檢查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募集資金管理使用和信息披露兩方面。募集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募集資金挪用或轉借他人、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專戶設立和管理不規范等。信息披露方面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未準確披露募集資金使用信息、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對外擔保超過上年末凈資產20%未披露或未及時披露、關聯方交易披露不完整等。針對發現的主要問題,證監局已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16項,日常監管措施102項。通過本次專項現場檢查,發行人規范運作意識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受托管理人履職盡責能力進一步增強。
下一步,我會將繼續加強公司債券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完善風險監測與防控機制。在對公司債券發行人進行現場檢查同時,將對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職責情況一并檢查,維護債券市場規范發展,依法保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